公告日期
主旨

注意!! 109年度申請補捐助案件單位,請注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 第2條!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70008

請填妥公職人員利衝法相關文件後,於傳真申請帳號密碼及活動名稱申請書及相關立案證書(組織章程)時,一併回傳!

內文

為促進廉能政治、端正政治風氣,建立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之規範,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進行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

  1. 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之機關團體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為補助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
  2. 提醒如有符合前述應向本局主動表明身分關係之情形,請參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並詳實填寫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
  3.  若有疑問,請洽國際貿易局政風室,電話: 02-2397-7465 。
  4. 填妥用印後,請傳真至「經濟部推動會展專案辦公室」傳真: 02-720-0075。
附件
109年補捐助利益衝突門檻條件 1080250746A-3.docx